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江干区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,是杭州最古老的城区之一,位于杭州大都市东部,面积200.00平方千米。江干区是杭州城市东扩的桥头堡,也是杭州城市发展战略的轴心所在,还是杭州的交通枢纽中心。是杭州新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和CBD(钱江新城)所在地,区内还拥有浙江省最大的高教园区下沙高教园。江干区辖10个街道,区政府驻庆春东路1号。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区、全国卫生先进城区、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、浙江省科技进步先进区、浙江省教育强区、浙江省平安城区。2001年,调整凯旋街道与采荷街道管辖界线,以庆春东路为界,将庆春东路以北原由采荷街道管辖的区域划归凯旋街道管辖,将庆春东路以南原由凯旋街道管辖的区域划归采荷街道管辖。